家暴男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判八个月 挑战司法权威受严惩

今天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了五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涉及一名男子因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某辉与妻子王某某于2019年4月29日协议离婚,但双方仍共同居住。王某辉频繁打骂、威胁王某某。2023年8月25日,王某辉再次殴打王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及罚款人民币三百元。同年9月,王某某拨打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求助,在妇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准备报警回执和就医证明等证据,并于10月12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次日,法院签发了有效期为六个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王某辉对王某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并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王某某及其女儿。

2023年11月28日,王某辉再次殴打王某某及其同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及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王某某向当地妇联反映王某辉继续威胁恐吓她。市妇联建议王某某报警并留存证据,社区及街道妇联也加强了王某某住处的安保措施。12月6日,法院对王某辉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及劝导,王某辉书面保证不再犯。然而,从9日至12日,王某辉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多次向王某某发送刀具照片和农药物流信息截图等人身威胁信息。法院再次电话训诫王某辉,但他依然继续发送威胁信息。12月15日,法院决定对王某辉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王某辉随后被抓获。

法院认为,王某辉有能力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鉴于他归案后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最高法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自2016年3月1日设立以来,对预防家庭暴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其实施效果。本案中,王某辉的行为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必须受到严惩。这起案件也提醒家庭暴力受害者,一旦遭受家庭暴力应及时寻求帮助,通过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